怀检建[]26 号怀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本院在审查丁月红涉嫌诈骗罪一案中发现,你单位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报销过程中,重要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报销制度不够完善。参保人员在住院治疗后产生的费用,不是由医疗部门直接将费用划入医院账户,而是先自行垫付,然后凭单据报销,而这就为造假者提供了机会; 二是报销审查不够严密。医疗部门与医院网络信息不畅通,对医疗报销材料审查不严,特别是对医保户外地就医的事实,没有及时有效地与医院进行核算,使犯罪分子骗保行为容易得逞。 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民生工程,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使这项制度执行更加规范,我院提出下列建议: 一是加大“新农合”制度及有关法律知识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参保户的法律意识,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健全报销核查核算制度。医保部门应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做好报销医疗事实、票据的审查核算工作,要与医院加强沟通协调,特别是建立与异地医院的信息及时沟通渠道; 三是建立公示制度,完善报销监督机制。针对异地治疗状况,能够实施转诊制度、报销公示制度等,将报销对象的住院、医疗等状况以适宜方式公示出来,由全体参保人员进行监督。请你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对该案所暴露出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治,并于 10 月 1 日之前将整治贯彻状况及时回复我院。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