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常乐浴足店装修工程 设计阐明设计单位:深圳市晶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
15工程名称:高新区叁拾叁常乐浴足店装修工程工程地址: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 88 号九方购物中心 L405#406#装修设计单位:深圳市晶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各专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装修设计阐明一、工程设计根据:本项目的设计所执行的重要法规和所采用的重要原则为:1
土建建筑设计及有关专业图纸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3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95 4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67-895
《公建建筑节能设计原则》 (成都市地方原则)2
国家现行有关的设计规范和规定
二、建设规模和设计范畴:本项目位于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 88 号九方购物中心 L405#406# ,设计总规模为 371
26 ㎡,设计范畴为室内二次装修部分,涉及装修工程设计,水、电工程改造设计,空调工程改造设计等
三、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高新区叁拾叁常乐浴足店装修项目的设计总面积为 371
26 ㎡ ,根据土建建筑设计及有关专业图纸和国家现行有关的设计规范和规定,并严格遵照消防规范和法规执行设计和材料的选择:天花部分采用耐火等级为 B1 级的石膏板为装饰材料;墙体隔墙采用轻钢龙骨石膏板;地面以采用耐火等级为 B1 级地胶为重要的装饰材料
四、工程原已设立(或新增)的重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规定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本装修工程的设计以原建筑设计的防火、防烟分区为基础,对于消防构造、消防设施均未做任何原则性改动和调节,以确保防火分区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同时对原建筑设计中消防设备及点位的局部调节,均严格遵照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