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JK 订立日期: 甲方(出借人): 住所: 乙方(借款人):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确保共同恪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4
35%,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本结息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
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收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含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有权提前偿还借款,乙方在借款后 30 个工作日内偿还所借款项,甲方免去乙方利息费用
五、甲方交付所借款项的方式:银行承兑汇票六、确保条款: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否则,甲方有权规定乙方立刻偿还,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借款
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商定利率计算利息
七、违约责任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偿还借款,乙方应当承当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规定乙方承当借款总金额百分之壹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或者甲方资金短缺急需收回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甲方免去乙方借款期间利息费用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推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和谐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