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编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区域评定状况开发区名称:无水土保持区域评定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水土保持方案公开状况公示网址:起止时间: 8 月 17 日至 年 8 月 28 日公众意见接受和解决状况:未接到公众意见生产建设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电子邮箱: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授权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 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推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精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原则的规定。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贯彻各项水上保持方法,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4.依法依规准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赔偿费。5.主动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6.乐意承当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推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7.其它需承诺的事项:无。法人代表(签字):生产建设单位(盖章):年 月 日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特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规定,准予许可。水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年 月 日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没单位填写。2.本表“公众意见接受和解决状况”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4.本表一式 3 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