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书为了加强消防管理,保障全体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明确防火责任,贯彻“谁使用,谁责任”的防火原则和“防止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重庆市消防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重庆奥坤物业管理限公司与 社区 (房号/商铺号)号房业主(或承租人) 订立本责任书;1、使用人代表为防火负责人,使用的物业范畴及其相邻公共部位的防火安全。2、实施消防工作的自我防备、自我制约、自我控制、自我检查,确保室内使用状态下的防火安全。3、严禁在室内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等危险物品。4、社区内所设立的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位、遮挡或挪作他用。5、不得在消防通道内堆放物品和设立固定物,不占用消防通道、楼梯。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6、防火负责人应经常教育物业使用人树立防火意识,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品后检查与否关闭,确认关闭后方可离开。7、经常对物业使用人进行消防知识及火警发生后的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训,使物业使用人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8、定时对本单位内部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同时主动配合有关消防监督机关和物业管理公司对本单位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9、有义务参加消防主管部门和物业管理公司组织的消防学习及宣传活动。10、严格执行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疏散方案,在紧急状况下组织扑救早期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11、有责任保护火灾责任现场,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和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因素。12、含有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负责人所应有的权利、义务,并承当对应的法律责任。13、为确保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如果发现有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火险或存在火险隐患等状况,本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按《重庆市消防管理条例》追究负责人责任。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该单位更换业主(住户)为止。业主(住户)中间更换负责人应主动与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约。14、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含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5、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甲方:重庆奥坤物业 乙方:管理有限公司(签章) 单元房号/商铺号: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