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同书甲方(出让方):乙方(受让方):深圳 有限公司(下列简称为“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成立,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甲方持有 % 股权
现甲方乐意将其持有公司 %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乐意受让
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1.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置股权,涉及该股权项下全部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涉及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它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2.甲方将其持有公司 % 的股权以人民币 1 元(人民币壹元整)转让给乙方
3.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于 年 月 日之前将甲方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 元全部支付给甲方
4.甲方指定收取股权转让款的账号为账户名称: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二、甲方确保1.甲方为本合同所转让股权的全部权人;2.确保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献完整、真实、且正当有效;3.确保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它第三方权益;4.确保其主体资格正当,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5.确保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甲方承当;6
本合同生效之日的 30 日内办理完毕股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完毕变更登记的时间以工商部门的变更登记时间为准
三、乙方确保1
确保其主体资格正当,能独立承当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2
确保支付股权转让资金来源正当,有充足的履约资金承当转让价款
四、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对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订立本合同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享债权和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五、违约责任及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