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双方协商,为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特订立下列条款,望双方共同恪守: 一、乙方所租的车型为 ,车牌号为 ,必须使用 汽油
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二、甲方自 年 月 日 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预计租用时间 天,租金 元/天,预交租金¥ 元,预交违章确保金¥ 元在还车之日起七天后退还
三、甲方不承当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涉及有关部门的罚款等;不承当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在租赁期间应严格恪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当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乙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六、乙方承当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
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刻告知甲方或将车辆开至甲方指定维修厂,乙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当
七、乙方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准时偿还车辆,偿还时的车况与《 租赁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
验收时发现车辆有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乙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它对应的费用
八、如需续租车辆,须提前 24 小时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
九、此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订立日期: 订立日期:租赁车辆交接单车辆全部人 车辆型号 车牌号码 项目发车时还车时项目发车时还车时项目发车时还车时车轮前存油量安全带后遮阳板(2 块)风挡玻璃喇叭座椅(调节)雨刷器车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