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达石材加工厂承包合同甲方:浠水县顺达石材加工厂乙方:经甲方全体合作人同意,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和谐协商,将顺达石材加工厂的全部固定资产(建设和添量的全部资产,累计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使用经营权承包给乙方负责经营,双方达成合同以下:一、承包内容甲方于合同订立之日起将顺达石材厂固定资产的使用权承包给乙方负责经营,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无权干涉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额和支付方式1、承包金额:乙方每年按应支付给甲方承包款 元
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押金 万元
2、支付方式:乙方于每季度前五天支付承包款
乙方未准时支付承包款
乙在未准时支付款项,没拖一天,甲方有权向乙方增收所欠款项 1℅的滞纳金,超出一种月,甲方有权停止停止乙方的正常生产
四、双方责任1、乙方在承包期间负责管理好甲方的财产,及时对财产进行维护、维修,不得转移、变卖,不得将顺达石材厂资产作任何抵押
如有此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制止,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当
2、承包期满乙方应确保甲方原有设备能正常运转
3、如甲方原有旧机台老化乙方能够更换原机台,费用由乙方承当
4、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期间有权添置新的生产设备,扩大生产力,在承包期满乙方所置的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不得折价抵抵冲承包款
5、乙方包期间负责有关部门收缴的与生产量有关的多个税费
6、石材厂手续方面未完毕或有关部门收缴的不在生产范畴内其它税项由双方调解负责
7、承包期间如有发生重大事件甲方应出面调解
8、在承包期间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承当、与甲方无关
承包期间乙方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排除可能造成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有乙方负全责,甲方不负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但甲方应协调解决
9、承包期间如有关部门规定石材厂整治(如厂内场地硬化、车间噪音隔离、建设工人宿舍、办公楼和围墙等
)其投资应由甲方出资,所增加财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