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对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的力度,控制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2 范畴本制度规定了劳动合同在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中的安全管理规定
本制度合用于公司内全部用工形式的职工,涉及无固定时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
1 综合办公室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与员工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2 工会是劳动合同的监督部门,负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审核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负责监督合同的有效执行
4 管理程序4
1 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4
2 劳动者被公司录用后,公司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各持一份
3 劳动者有权理解其作业场合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备方法及事故应急预案,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5 因下列状况之一,不得解除合同:4
1 不得因劳动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回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 不得因劳动者在紧急状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用紧急撤离方法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5 附则本制度由技术质检生产部 6 月提出并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