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1、甲方将位于 的 室 厅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2、本房屋月租金为 元,每 个月结算。乙方须提前 天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否则甲方有权停租并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 方 应 付 给 甲 方 押 金 元, 作为 房 屋 内 部 设 施 水 费 电 费 燃 气 费 等 综 合 确 保 金。等租期圆满结清全部费用后,甲方将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3、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4、家方提供设备以下:以上设施确保能正常使用,经乙方检查后承认签字生效。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损坏,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负责修理好并能正常使用交予甲方,否则按价赔偿。(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遇电器损坏由乙方自行修理。)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5、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规定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规定后回复。犹如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6、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种月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订立终止合同书。乙方在租赁期限期间不得私自转租转借。若一方强行中断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一种月房租作为违约金。7、乙方使用该房屋应注意防火、防盗,恪守物业管理规定。水表:电表:燃气表:8、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私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不得运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9、本合同连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