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居间合同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乙方(居间人):联系地址: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足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一、委托事项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XXX 工程项目(下列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参加该项目的公开招投标,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后促成甲方中标并与建设单位订立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毕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
甲方未中标,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系、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毕
二、乙方的义务1、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信息,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获得居间酬劳
3、乙方应确保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多个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
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 款执行
4、乙方在甲方参加招投标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标书的编制
如果能够中标并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有关资料;负责标书的编制
2、 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方面推行和建设单位所订立的专业施工合同
甲方因推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 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商定,向乙方支付居间酬劳
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准时支付金额的 1%向乙方承当违约金
四、居间酬劳的计算办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 8%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获得中标告知书后三日内支付居间费用总额的 50%,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二个月内,应向乙方支付居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