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品购销合同甲方:中铁十四局隧道公司向莆铁路 FJ-3A 标项目部乙方:山东凿岩钎具厂有限公司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恪守。1.货品名称:钎杆。 数量:1500 米2.单价和金额:单价 45.00 元/米;累计金额 67500 元。(大写人民币陆万柒仟伍佰元整)3.结算方式:货到指定地点由甲方验收合格后由银行转账支付。4.质量原则:按国标验收。5.交货方式:送货制,由乙方负责将货品送到十四局隧道公司高坪斜井工地,运费由乙方承当。6.违约责任:乙方违约责任:⑴.不能准时交货,支付违约金 1%-5%;⑵.规格、质量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违约责任:1. 无端拒收,支付 3%-10%的违约金;2. 逾期付款,支付 10%的违约金。以上各条,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甲方:中铁十四局隧道公司向莆铁路 FJ-3A 标项目部代表:乙方:山东凿岩钎具厂有限公司代表: 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