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保密合同鉴于合同双方已经或即将形成原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供应关系,为了进行长久的亲密合作,确保双方的正当利益, (下称“供应商”)和 XXX 技术有限公司(下称“XXX 公司”)达成以下合同:1、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在合作期间获得和知晓的对方公司(涉及其分支机构、控股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商业秘密及属于第三方但对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商业秘密涉及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涉及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办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统计、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实验成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有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涉及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状况、订立的任何文献,涉及合同、合同、备忘录、订单等文献中所包含的一切信息、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双方合作目的之外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不管这些商业秘密是口头的或是书面的,还是以磁盘、胶片或电子件等形式存在的。3、当一方提出收回包含对方商业秘密的有关资料时,另一方应将有关资料及其复制件交还给对方,或应对方的规定将这些资料及其复制件销毁。4、在对方公司内活动时,应听从接待人员的安排和引导。未经对方允许不得进入对方实验室、办公室等工作环境,不与对方开发人员进行私下交流。5、如果供应商的雇员因双方合作关系而需要在 XXX 公司办公的,则供应商应当确保其前述雇员恪守本保密合同的规定以及 XXX 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 XXX 公司的管理,同时,对于前述供应商雇员在 XXX 公司的一切行为,供应商承当连带责任。6、如果供应商违反上述条款,XXX 公司有权根据违反的程度以及造成的损害采用下列方法:(1)重新评定供应商的地位;(2)终止双方的合作;(3)规定赔偿损失。在采用上述方法之前,XXX 公司将予以供应商合理的在先告知。 7、本合同下双方的保密义务在一方向另一方透露了商业秘密后的 5 年内保持有效,并且在此期间其效力不受合作关系终止及其它任何期限的届满或终止的影响。8、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和谐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此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本合同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9、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