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档案管理制度1 财务档案涉及: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手工账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及税务有关资料、多个票据领购使用登记薄、财务人员移交清单及交接登记薄、财务软件计算机拷贝磁盘或光盘、多个经济合同、项目成本资料、资产评定报告、借款合同及抵押登记合同、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已作废的多个票据、已使用完的多个票据存根、各项内部审计报告等
2 档案管理职责:负责全部财务档案的整顿、编号、调阅、借阅、复印、查询等,对财务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负责,对于应当入库保管的资料应及时入库纳入管理 3 每月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应在每月账务完毕纳税申报后,由会计人员协同会计主管人员整顿、装订,并登记编号入库管理
对于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资料、手工账薄、多个登记薄、移交清单等在年终账务完后整顿装订入库;对于计算机拷贝磁盘或光盘在拷贝后即刻纳入档案管理;对于其它财务资料应当入库保管的,但根据工作需要临时保管在不同会计人员手中,但对于十分重要的资料也应先办理入库手续,然后由有关财务人员按照正常借阅手续借出,以明确责任,确保财务资料的安全
4 建立“财务档案登记薄”,每项财务档案归档前,由主管人员拟定档案的分类,按照不同的档案类别分别编号登记管理,由档案管理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登记薄上签字(盖章)
5 建立“财务档案调阅、借阅登记薄”,财务部门内部需要查阅档案的,需由档案管理人员陪伴查阅;需要复印财务资料的,必须由财务负责人同意,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复印;财务部门以外的人员原则上不能直接查阅财务档案资料,如有特殊需要,确需查阅、复印财务资料的,必须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并且在“财务档案调阅、借阅登记薄”上登记 6 财务资料只能保存在公司范畴内,不能带出公司
除了财务部门内部工作需要以外,不能借阅给其别人员
如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因执法需要调阅或借阅公司财务资料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必须出具正式的“协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