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承包合同书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鉴于:1、甲方系 标的车辆全部人 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甲方全权代理其管理标的车辆,涉及但不限于以自己名义对外进行标的车辆出租的权利
2、 原系 标的车辆全部人 的委托代理人, 原委托 全权代理其管理出租车 ,涉及但不限于以 的名义对外进行标的车辆出租的权利;现标的车辆全部人 已解除了与 的委托代理关系
3、乙方于 8 月 16 日与 订立了《出租车租赁合同书》,双方商定将 捷达出租车承包给乙方使用;具体条款请查看乙方与 订立的《出租车租赁合同书》
4、现由于出现 携有关款项忽然失踪的情形,乙方无法推行原《出租车租赁合同书》商定的有关权利和义务,标的车辆全部人 现全权委托甲方与乙方重新订立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正当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足协商,就权利义务事由自愿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甲方同意将 的捷达出租车一辆承包给乙方,该车的车架号为 ,发动机号为 ,附属于 出租车公司
二、乙方承包甲方车辆的承包期限为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至标的车辆报废之日
三、乙方每月向标的车辆全部人 交纳贰仟元( 2 , 000
00 元)租金 ,交纳三个月,即陆仟元( 6 , 000
00 元)租金
承包期内剩余的租金不再向 交纳,以用于抵扣乙方的租车抵押金
四、乙方已于 8 月 16 日向车主 交付租车抵押金人民币贰万元(小写:20 , 000
00 元整) ,因前述突发情形的发生,现标的车辆全部人 委托甲方与乙方重新商定:由乙方从每月交纳的贰仟元( 2 , 000
00 元)租金 中抵扣,共抵扣 10 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贰万元(小写: 20 , 000
00 元) ,以用于偿还乙方先前交纳的租车抵押金
五、在乙方收回全部数额的租车抵押金之前,标的车辆全部人 及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