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销合同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和谐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所购农机的基本状况、产地、品牌、数量、单价、总价值。产地品牌数量单 价 ( 万元)总金额(万元)第二条第件农机应符合产品质量中明示的执行原则,或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第三条验收:对于农机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与商定不符或者其它质量问题的,乙方可在交货后 月内提出异议,异议经核算后,甲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农机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符合商定。第四条付款方式、时间及运费订立合同后,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30%预付款,货到后将其它欠款一次性付给甲方。运费由( )方负责。第五条违约责任一、 甲方违约责任:农机经专业的机构检测,不符合合同商定质量原则的,甲方应无条件退换,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损失。二、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迟延付款的,每月应向甲方付迟延支付款 3%的违约金。第六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效力相似。第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方: 乙方:地址: 地址:负责人: 负责人: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电话: 电话: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账号:盖章日期: 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