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制度一、日常管理 (一)病案室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的住院病案资料。 (二)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后 24 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三)准时收回出院病案,进行整顿、装订、核对。 二、病案保管制度 (一)严格执行病案院内交接制度。 (二)住院病案不外借。 (三)使用病案时,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四)保持病案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 (五)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 (六)住院病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三、病案供应制度 (一)患者看门诊需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查阅。 (二)提高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经领导同意。 (三)非医教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师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同意。 (四)下列状况可提供病案,但必须于当天偿还。 1、尸体解剖。 2、核对标本。 3、医疗纠份(经院长同意后,可提供复印材料)。 四、编目工作制度 (一)编目人员根据首页上的诊疗、手术名称,写上对应的ICD—10 编码。 (二)认真填写诊疗及手术名称索引卡,力求精确。病案归档制度1、各科室出院病历,由病案室以住院工作日志为回收各科病历根据,每天派专人到各科室回收病历,并做好回收状况的登记工作。个别医生或科室因工作因素未能按期回收者,应主动在规定时间内送病案室。 2、病人出院(或死亡)后,病历允许在病区停留三个工作日(不涉及出院日)。在此期间,病房各级经管医生、主任应做好病历的整顿及签名工作。 3、出院病历实施三级质量管理制度,科主任负责病历质量控制,按照《河南省病历书写规范》的有关规定,整顿、检查、修改住院医生完毕的病历,并由科主任作最后的审视。 4、病历回收到病案室后,若发现问题,24 小时之内书面告知科室。在三个工作日内(涉及告知日),对应科室须到病案室修改,或办理借出手续,并在此期限内偿还,否则按未及时归档解决。 5、未能及时张贴的化验单应在出院后 5 个工作日内到病案室补张贴。 6、病案回收到病案室后,须一周内整顿好,归档上架。 7、病案室定时统计各科室不能如期归档的出院病历,上报医务科,作出对应解决,并全院通报。 病历借阅制度1、普通病历借阅期限为 2 周;科研病历一律不借出病案室, 有特殊需要者,应经医务科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2、借出的病历不得随意转借别人。 3、对病人出院 72 小时内仍在原科室保存的病历,其它科室人员急需应用该病历时,可与病案室联系借用,由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