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答案 大致说来,古代公文可分朝廷公文和官府公文两大类:前者是帝王与臣属之间使用的公文,后者是官僚或官府之间的来往公文。 朝廷公文可分为“诏令”和“奏疏”两类。 诏令类公文是帝王告臣属的,属王者之言。最早的这类公文称为“命”,夏、商、周三代又增加了“诰”、“誓”,重要体现在《尚书》当中;到秦时,又改“命”为“制”,“令”为“诏”;汉初,皇帝之命令又分为四类:策书、制书、诏书、戒敕;唐代将“王言”分为七种,其戒敕一分为四:发敕、敕旨、论事敕、敕牒;宋有御札;元清称圣旨。诏令类公文皇帝普通不亲自撰写,而由词臣翰林等代笔。 蔡邕《独断》:“制者,帝王制度之命也。”“制”又称“制书”,秦汉时皇帝用以颁布重大制度。唐代凡行大赏罚,授大官爵,改革旧政,宽赦降虏,都用制书。宋承唐制,用以封三公、三省(即门下、中书、尚书)等和罢职大臣。明代皇帝对臣属有所宣布时使用制书。到了清代,“凡大典礼,宣示百寮,则有制辞”(《清会典》卷二注)。 明陈懋仁《文章缘起》注云:“诰,告也,训饬戒励之言也。”“诰”是皇帝对臣民进行训诫的公文。秦以前,上下能够通用。《尚书》中《大诰》、《洛诰》是上对下的,而《召诰》则是下对上的。秦废“诰”而用“制”、“诏”。唐不称“诰”,而称曰“告身”,宋则称“诰命”,用于赐爵授官,与制书通用,设“知制诰”官员专管其事。 《说文》:“诏,告也。”秦以前与“诰”同样,上下通用。汉后来,为天子专用。其有制诏、亲诏、密诏、手诏、遗诏等名录。周公庙唐碑《润德泉记》中的唐宣宗赐诏即属于这类。汉武帝的《策贤主诏》,当时又称为“制”。到了唐末,“诏”有时也被称做“制”。明初,诏书首称“奉天承运”,以表皇帝是“见人言动奉天而行,非敢自专也”(《典故纪闻》卷一),即把王命说成是天命。 策书是古代命官授爵的公文,亦可用于罢职,“策”与“册”通。《说文》云:“册,符命也”,“策”作为王命公文,有所谓策问,即作为试题书之简策,选拔人材。 奏疏类是臣下对君王敷奏谏说的公文的总称。秦以前称为“上书”,秦时改为“奏”。汉将其分为四种:章、奏、表、议,《文心雕龙·章表》曰:“章以谢恩,奏以按劾,表以陈情,议以执异。”“奏”又称“上疏”。贾谊的《陈政事疏》非按劾而是议政。表之应用范畴更广,举凡论谏,劝进、荐举、弹劾、庆祝、贡物等,皆可用表。 唐代盛行表、状,故而周公庙唐碑上崔珙的奏疏和中书门下的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