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居间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第四百二十四条、第四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共同恪守执行。业主或总承包方:贵州鑫亚泰劳务服务公司委托人及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 间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长顺县鼠场工业园区公路河道工程工程量:10 万方 一、委托人及单位与业主方或总承包方正式订立工程施工合同后,按本工程量的总造价支付叁拾伍万人民币给居间人作为酬金。二、居间人酬金付款方式,具体支付时间:委托人与总承包方订立合同后支付贰万元给居间人,余款第一种月付进度款时付贰拾万元,第二次付款支付壹拾叁万元居间费付清。三、居间人促成委托人及单位与业主方或总承包方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当按商定支付酬金。四、如委托人及单位不按本合同商定的条款和时间支付酬金给居间人时,居间人能够持此合同向居间人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委托人及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仲裁申请支付令,并承当工程总价款每天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委托人及单位放弃一切抗辩权力,居间人也有权委托业主方或总承包方在施工承包工程款中扣给居间人。五、本居间酬金税金由委托单位交纳,居间人不必向委托人及单位出含有关票据。对居间方有无含有经营内容无提出具体规定和异议。六、该委托人及单位委托以上居间人联系获得本工程项目。居间酬金以现金支付或以转帐方式转入居间人指定的个人帐户。七、本合同与总合同同时生效。委托人单位:(签章)委 托 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订立地点: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