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品运输合同补充合同托运方(甲方):开票方(乙方):承运方(丙方):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共同订立了有关乙方承运甲方 的《货品运输合同》,为明确三方责任,就合同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下列补充合同。一、甲方与乙方订立《货品运输合同》,仅限于乙方为丙方代理开具货品运输发票时使用。二、《货品运输合同》中拟定的运输货品,实际承运方为丙方,乙方仅为丙方开含有关货品运输发票结算使用,合同中所规定的一切责任均由丙方完全承当,乙方不承当任何责任。三、《货品运输合同》中拟定的运输货品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损失和社会、法律责任均由丙方完全承当,乙方不承当任何责任。四、推行合同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五、本合同生效后,即成为甲方与乙方所订立《货品运输合同》不可分割的构成部分,并含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货品运输合同》中条款与本合同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七、本合同使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托运方(甲方): 代表人:开票方(乙方): 代表人:承运方(丙方):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