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买卖合同卖 方: 买 方: 经买卖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意愿的基础上,就车库买卖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恪守,并作为全部权归属的凭证。 一、双方买卖的车库位于 ,面积 平方米,卖方获得时间 ,全部权证明资料名称 ,资料编码 。 二、车库的买卖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于本合同订立之日由买方交付卖方;车库及车库钥匙由卖方交付买方。 三、卖方应确保对出卖的车库拥有全部权,有权处置该车库,卖方及第三人没有在该车库上设定抵押,法院等机关没有对该车库采用查封扣押等方法。若存在上述情形并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对买方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四、合同生效后,车库全部权归买方全部,买方拥有完全使用权、租赁权和转让权,使用、租赁、转让的时间、价格与卖方无关,但在同等条件下,卖方能够享有优先权。 五、房管部门能够对车库买卖进行登记时,卖方应当配合买方(或者第三方)办理车库过户登记手续。 六、为使服务于本社区的 物业管理公司知晓并对本买卖合同予以证明,物业管理公司应在本合同上盖章并填写对应的物权转让登记备案资料。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卖方(手印): 买方(手印):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物业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本合同买方持有件需附加下列附件: 1、卖方(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2、车库款项收到条; 3、卖方购置车库时获得的交款凭证;4、物业公司有关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