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址报告龙湾区卫生局: 本人符合申办医疗机构设立的条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原则》卫生法律的规定以及《龙湾区医疗机构设立条件》的规定,现已选好执业地址,选址状况报告以下: 拟设立医疗机构名称: 徐氏口腔门诊部 拟设立医疗机构地点: 龙湾区龙腾路**号 一、机构选址的根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原则》卫生法律的规定以及《龙湾区医疗机构设立条件》的规定,符合龙湾区区域卫生规划。 二、选址与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状况: 距离本地址 500 米内无国有医院和口腔门诊,本门诊部设立后可为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充,为周边居民提供基本的口腔全科诊疗服务。 三、选址与周边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相邻 25 米内无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符合卫生规定 四、选址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 180 平方米,使用面积 150 平方米,可满足开展口腔全科诊疗工作的需要。 报告单位 :徐氏口腔门诊部报告人 : 徐** 报告日期: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