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下列简称“双方”)经和谐协商,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达成以下合同:【律师提示】:建议此处对合同双方主体、合同标的、合同目的进行进一步明确
第一条 项目名称:
(注:本参考格式能够应用于产品设计、工艺编制、测试分析、计算机程序编制、工程计算等辅助性技术服务活动)
第二条 甲方的重要义务 1
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
在接到乙方有关规定改善或更换不符合合同商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告知后 天内、及时做出回复; 3
按约向乙方支付酬劳_ 元,支付方式以下: (1)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酬劳总额的 %;(2)合同推行完毕后(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酬劳余额
(注:双方可商定由乙方实报实销或包干使用等方式) (3)乙方开户银行: ;(4)帐 号:
4.协助乙方完毕下列配合事项:
第三条 乙方的重要义务 1
在 年 月 日前完毕技术服务工作
根据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完毕技术服务工
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商定时,应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告知委托方改善或者更换; 4
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样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推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断工作,并及时告知委托方;工作完毕后应偿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私自存留复制品
第四条 保密条款 甲 乙 双 方 应 对 各 自 提 供 的 下 列 技 术 资 料 、 数 据 承 当 保 密 义 务 :
保密期限为: 年
第五条 技术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