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23 页 全 国 法 院 破 产 典 型 案 例 案例1:浙江南方石化工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破产清算案 ( 一 ) 基 本 案 情 浙 江 南 方 石 化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南 方 石 化 ) 、 浙江 南 方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浙 江 中 波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系 绍兴 地 区 最 早 一 批 集 化 纤 、 纺 织 、 经 贸 为 一 体 的 民 营 企 业 , 三家 公 司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 其 中 南 方 石 化 年 产 值 20 亿余 元 , 纳 税 近 2 亿 元 , 曾 入 选 中 国 民 营 企 业 500 强 。 由 于 受行 业 周 期 性 低 谷 及 互 保 等 影 响 , 2016 年 上 述 三 家 公 司 出 现 债务 危 机 。 2016 年 11 月 1 日 , 浙 江 省 绍 兴 市 柯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以 下 简 称 柯 桥 法 院 ) 裁 定 分 别 受 理 上 述 三 家 公 司 的 破 产 清算 申 请 , 并 通 过 竞 争 方 式 指 定 联 合 管理 人 。 ( 二) 审理 情 况 由 于 南 方 石 化 等 三 公 司 单体 规模大、 债 务 规模大, 难以通 过 重整方 式 招募投资人 , 但具有 完整的 生产 产 能、 较高的技术能力, 具备产 业 转型 和招商引资的 基 础。 据此, 本 案 采取“破 产 不停产 、 招商引资”的 方 案 , 在破 产 清 算 的 制 度框架内, 有 效清 理 企 业 的 债 务 负担, 阻却担保 链蔓延;后由 政 第 2 页 共 23 页 府根据地方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以招商引资的方式,引入战略性买家,实现“产能重整”。 三家企业共接受债权申报 54.96 亿元,裁定确认 30.55亿元,临时确认 24.41 亿元。其中南方石化接受债权申报18.58 亿元,裁定确认 9.24 亿元,临时确认 9.34 亿元。鉴于三家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主要债权人高度重合、资产独立、分散以及南方石化“破产不停产”等实际情况,柯桥法院指导管理人在充分尊重债权人权利的基础上,积极扩展债权人会议职能,并确定三家企业“合并开会、分别表决”的方案。2017 年 1 月 14 日,柯桥法院召开南方石化等三家企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了各项方案。2017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