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义务教育信息技术课程纲要 (2017 年修订) 基础教育课程是国家意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础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承载着教育思想,规定了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在立德树人、人才培养中发挥着核心作用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重塑了人们沟通交流的时空观念,不断改变人们的思维与交往模式,为当代社会注入了新的思想与文化内涵
开设信息技术课程,培养青少年的信息素养,提升个体在信息社会的适应力与创造力,是基础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
在课程改革的背景下,构建理念新颖、结构合理、内容适当、切实可行的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新体系,既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实现教育基本现代化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努力提高公民科学技术水平、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
在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信息技术教育是由国家规定、地方组织开发与实施的课程
根据江苏的经济、教育发展的需要,制订江苏省义务教育信息技术课程纲要,旨在加强信息技术课程建设与实施、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
现以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以及教育部相关文件为指导,制订本纲要
一、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 义务教育信息技术课程是一门以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为总目标的必修课程,旨在提升公民的信息素养,增强个体在信息社会的适应力与创造力,对个人发展、国力增强、社会变革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课程性质 1.基础性 义务教育信息技术课程的基础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信息技术课程以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为目标,具有文化教育意义;二是在面向实际应用的过程中,要求学生掌握信息技术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为培养能适应信息社会发展的创造性人才打下基础
2.工具性 义务教育信息技术课程具有较为突出的操作性和工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