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 1 7 食品安全管理文件 单 位: 负 责 人: 启用日期: 监管人员: 说 明 本体系文件主要用于餐饮服务单位日常规范化管理,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此体系文件,应严格按照体系文件的相关要求来做,需要记录的要及时记录,且记录的保存时限为两年,不得随意涂改。并由专人负责管理此体系文件。当监督人员来检查时,应出具此体系文件。方便监督人员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2 目 录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4、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5、晨检制度 6、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7、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8、关键环节操作规程 9、留样制度 10、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2、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3、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14、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15、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16、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7、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8、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9、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20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21、投诉受理制度 22、其他制度 3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 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 愈后,方可重 新上 岗。 五 、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 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 记 造 册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 案 ,组 织 从业人员每年定期 到 指 定查体 机 构 进行健康检查。 六 、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 经理要随 时掌 握 从业人员的健康状 况 ,并对其健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