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XX 省社区矫正执法质量考核评议项目及标准细则(司法所) (2 0 1 8 年度) 检查项目 流程 工作要求 检查结果 一、矫正接收(12 分) 审查(1 分) 1
根据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或提供告知书等材料,核对社区服刑人员身份,核对相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全
5 分) 2
审查是否有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情形
发现不按时报到的,及时调查取证,符合处罚条件的,提出处罚意见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5 分) 登记(0
5 分) 《社区服刑人员报到告知书》存入社区服刑人员个人档案
信息录入(1
5 分) 1
在XX 省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上完善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
包括基本档案、法律文书、刑罚信息,要求填写完整无遗漏
5 分) 2
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上传到档案附件
5 分) 3
社区服刑人员报到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5 分) 面部识别+指纹信息采集(1 分) 1
面部或指纹信息绑定到社区矫正管理系统
5 分) 2
社区服刑人员报到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5 分) 制作谈话笔录(0
5分) 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制作谈话笔录,并存入社区服刑人员个人档案
建立矫正小组(1
一般由3-5 人组成
成员包括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服刑人员所在村居(单位)相关人员、辖区派出所民警、监护人、保证人、社区矫正志愿者等人组成
5 分) 2
社区服刑人员为女性的,矫正小组应当有女性成员
社区服刑人员报到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5分) 制定矫正方案(1 分) 1
为社区服刑人员制订《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方案》
管理等级调整后,及时调整该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方案
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报到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5 分) 管理等级确定(0
5分) 社区服刑人员自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登记报到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