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固定的服务场所2、服务场所符合国家建筑设计、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国家对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的生活和活动场所的建筑设计有特殊规定的还须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分别符合相应的规定3、床位数量为30张以上4、有与服务项目相适应的宿舍、餐厅、卫生间、浴室、活动场所及供暖设备5、开办经费按床位计算每张床位不低于2000元6、每一名从业人员平均服务的生活能够自理的服务对象不得多于6人平均服务的生活不能够自理的服务对象不得多于3人7、护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8、机构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9、拟任的法定代表人无拐卖人口、虐待、遗弃、诈骗、强奸以及其他严重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犯罪记录和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记录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需提供的材料1、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的材料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2、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申请书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第1页共8页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5、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6、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8、法律、法规等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关于民办养老院享受哪些国家优惠政策您可以查询国办发200019号文件《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或咨询XX县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科
个人开办养老院提示:1
如果个人想申请办理敬老院性质的企业应当以申请者本人提出申请
它可以是公司制的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