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办社会福利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我省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决定》(赣府发[2001]07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社会福利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现就加快实现我县社会福利社会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的供养方式,探索出一条国家倡导资助、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的新路子,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总体目标到**年,在我县基本建成以公办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以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以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以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
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的数量和集中收养人员的数量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尤其是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的数量要有较大的增长
县城至少应有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南安镇应有一所容纳30名以上老人的养老机构,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养老服务机构,力争全县每千名老人要达到10张以上床位数
居委会要有一定的老年人活动场所,普遍建立老年互助服务中心、社区网络呼叫系统等社区福利服务设施,开展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半托、日托、上门护理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农村的每个乡镇至少要建设一所具有综合性、多功能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提供系列福利服务
三、基本要求采取民办公助的办法,将一部分资金用于鼓励、支持和资助各种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
采取优惠政策,鼓励集体、村(居)民自治组织、社会团体、个人和外资以多种形式捐助或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或利用闲置资源投资“面向社区、自主第1页共5页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福利事业
四、制定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福利事业凡举办以老年人、残疾人、孤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