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阶段管理工作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一切以合同为准、一切依据合同”的原则,严格按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力和义务开展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及履行质量。1.合同交底的管理1.1 职责1.1.1 子公司工程合约预算部负责合同的分析、交底和分解工作。1.1.2 集团和子公司相关部门负责按合同规定和交底要求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合同条款的具体执行和合同风险的防范和监控工作。1.1.3 集团合约预算部负责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负责指导和监督子公司合同的履行情况。1.2 流程1.2.1合同签订后,子公司工程合约预算部负责从执行的角度分析、补充、解释合同,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落实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上和具体事件上,用以指导具体工作,使合同能符合日常工程管理的需要。1.2.2 子公司工程合约预算部根据部门分析结果负责对合同进行全面交底,签订“合同交底记录单”(附表 2),向相关部门、人员介绍合同各方权利与义务、合同的主要经济指标,合同风险防范,履约中应注意的问题,将合同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1.2.3金额较小的合同子公司合约预算部可只填写“工程概况表”(附表 1)发送到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以便执行;金额在 5000 万元以上的合同,不仅要进行工程交底,签订“合同交底记录单”(附表 2),还要研究预测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填写“合同风险监控分解表”(附表 3),结合合同约定进行合同风险防范交底,将风险要素进行分解,并向各风险监控部门发出重要风险提示,各风险监控部门结合项目管理要求将风险要素进行细化并根据要求做好分工及职能范围内的风险防范及监控工作。2.合同工期的管理2.1 职责2.1.1 子公司工程部技术人员负责工程进度的控制。2.1.2 集团总工办负责对工程进度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2.2 流程2.2.1 子公司工程部应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总工期目标和重要节点工期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合同签订后,子公司工程部技术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细化《施工总进度计划》,经监理公司确认后,由子公司工程部工程经理审核和主管领导审批。审核时重点关注总工期是否合理,各工序安排是否合理,是否同材料、劳动力、施工场地等资源的供应相适宜。批准后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将成为控制施工进度和处理工期索赔的直接依据,对子公司项目部、监理公司、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的工作均具有约束力。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