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 *公司之公司章程XXX年二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某某某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经营机制,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界定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自公司取得公司登记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三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 公司第四条公司的名称为:某某 * (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为准;第五条公司的法定地址为:某某第六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资产为限承担公司的债务及责任
自公司成立日起各方以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分担风险及亏损;双方按其实缴的注册资本的比例分享利润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为某某(暂定),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为准
第八条除项目协议、合资协议及本章程约定的提前终止或延期外,公司的经营期限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公司经营期届满
第九条经一方提议,且经股东会全体一致表决通过的,可以适当延长项目公司的经营期
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的投资总额暂定为拾亿零壹佰万[1,001,000,000]元整
第十一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贰亿[200,000,000]元整
第十二条股东各方名称如下:甲方: XX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第十三条公司可将本项目预期收益作为仅用于本项目的融资质押等担保,若未来公司不能顺利完成项目融资的,乙方应采取股东贷款、补充提供担保等方式以确保项目公司的融资足额到位;第十四条甲方和乙方认缴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分别如下:(1) 甲方认缴的注册资本为贰仟万[20,000,000]元整,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10%];(2) 乙方认缴的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