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司马氏居家杂仪》的养老思想探究《司马氏居家杂仪》的养老思想探究 薛书敏 《大学》曰:“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
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
”古人非常重视家庭建设,大家族一般都通过家训进行子孙家庭教育的传承
《司马氏居家杂仪》为宋代名臣鸿儒司马光为其家人制定的家训
朱熹修撰《朱子家礼》时,将《居家杂仪》全文收录其中,其得到广泛流传
《司马氏居家杂仪》被后来的许多封建士大夫家庭所仿,为传统中国家庭和谐相处的行为法律规范
《司马氏居家杂仪》蕴含着丰富的养老思想,本文将从顺亲之道、养亲之道、敬亲之道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顺亲之道 《司马氏居家杂仪》首先肯定了家长在家庭中的领导地位,指出要保障家长在家庭事务管理、家庭理财方面的绝对权威
这里所指的“家长”一般指家庭中的最高辈分的男性家长
作为儿女子孙,“凡诸卑幼,事无大小,无得专行
必咨禀于家长”,在家庭中,无论事大事小,子女一律要先禀告家长,顺着父亲的意思做
中国人讲究家国同构,在家孝敬父母,在外忠于国家
《司马氏居家杂仪》云:“易曰,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
安有严君在上而其下敢直行自恣不顾者乎
”又曰:“号令出于一人,家政始可得而治矣
”可见,司馬光认为家庭中的家长就像国家的“严君”一样,具有绝对的权威,指出“凡为子为妇者,毋得蓄私财
俸禄及田宅所入,尽归之父母舅姑
当用,则请而用之
不敢私假,不敢私与”
在家庭中,为儿子和儿媳妇者,不能有私钱,有收入要告知并交于公婆,不可独吞
在家长的家庭管理权上,《司马氏居家杂仪》也有一些针对家长的要求,指出:“凡为家长,必谨守礼法,以御羣子弟及家众
分之以职,谓掌仓廪、廐库、庖厨、舍业、田园之类;授之以事,谓朝夕所干及非常之事,而责其成功
”意思是说,作为家长,要对子孙在家庭事务中做好安排并加以监督管理
家庭经济管理方面,司马光提出了量入为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