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 银发〔2024〕198 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金融服务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村、农民的重要纽带
2024 年 10 月,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在中部六省和东北三省组织开展了加快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
一年多来,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试点实践证明,加快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是全面改进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加强信贷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是新形势下缓解农村和农民贷款难、促进城乡公共金融服务均等化和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手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进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进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24〕1 号)文件精神,抓紧落实 2024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切实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有关任务,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突出创新重点,着力满足符合“三农”实际特点的金融服务需求(一)大力进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村微型金融
鼓舞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零售、批发等多种方式着力扩大农村小额贷款投放,积极进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鼓舞开发多样化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努力满足农民多元化信贷需求、支持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和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
积极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覆盖面,努力满足农村商业、服务业、流通业、小手工业和建筑业等专业化、市场化的资金需求
着力讨论和解决农村弱势群体的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