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学 2024 年度市直以上老师节表彰荣誉推举实施方案中学 2024 年度市直以上老师节表彰荣誉推举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评优树先工作对广阔教职工的激励作用和导向作用,调动广阔老师立德树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建立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评优推举制度,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讨论制定本荣誉推举工作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范围为 XX 中学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2、参评或推举市直以上老师节表彰的各类荣誉
二、推举评选条件 1、申报市优秀班主任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教学工作 10 年以上,担任班主任 5 年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且近 4 年有一次以上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
(2)、自 2024 年以来评为校级年度优秀班主任不少于 2 次 (3)、自 2024 年以来一直满课时工作量工作
(4)、自 2024 年以来教学成绩和班级管理在同类班级中位居前列
(5)、近年来家长和学生评价高,零投诉
2、申报市优秀老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教育工作 5 年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且近 4 年有一次以上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
(2)、自 2024 年以来评为校级年度优秀班主任、优秀老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等综合荣誉不少于 2 次
(3)、自 2024 年以来一直满工作量工作(专任老师自 2024 以来满课时工作量)
(4)、自 2024 年以来教学成绩在同类班级中位居前列
(5)、近年来家长和学生评价高,零投诉
三、需明确的政策说明 1、申报市级荣誉的需有教育局老师节期间表彰的市直(县级)综合荣誉称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号; 2024 年以来已获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表彰奖励的人员,不参加同级或低一级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