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建设单位:浙江 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浙江省 xx 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书,希望能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西溪诚园 b- 、b15 地块桩基工程二、承包范围:西溪诚园 b- 、15 地块施工图范围内的桩基工程及基坑围护施工图范围内的桩基工程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文明安全施工四、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施工管理;2. 甲方要求乙方整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部分;3.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和结算款。(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必须服从现场监理和甲方的施工管理;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内容;3.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对质量安全负责。五、工程造价及结算调整方式: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cx 万元( xx 元);本合同价款采用可调价格方式确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执行期间一切遇国家政策性和市场性调整造成材料、 人工、机械等价格上下浮动, 乙方可以或者应该预见的风险以及招标文件明确的其他风险等中充分考虑, 均由乙方自行负担工程量数量在结算时按实调整,工程量数量以施工图纸数量、 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的工程量为依据,合同总价依据乙方的投标书按“调量不调价”的原则执行(钢筋和商品砼、 散装水泥除外)。钢材、商品混凝土、散装水泥全费用单价增减幅度在±5%以内不予调整,增减幅度在± 5%以外按以下公式调整:钢筋全费用单价结算价 =[(桩基施工期间杭州市造价信息钢筋综合信息价平均值 - 杭州市造价信息 xx 年第 11 期钢筋信息价平均值 * (1±5%) ]+ 投标中钢筋全费用单价。商品混凝土全费用单价结算价=[(桩基施工期间杭州市造价信息水下混凝土信息价平均值 - 杭州市造价信息 xx 年第 11 期水下混凝土合信息价平均值*(1±5%) ]+ 投标中水下混凝土全费用单价。散装水泥全费用单价结算价=[(桩基施工期间杭州市造价信息散装水泥信息价平均值 - 杭州市造价信息 xx 年第 11 期散装水泥信息价平均值*(1±5%) ]+投标中散装水泥全费用单价。风险范围以外及无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