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04)房实总发合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广州房实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对广州大学城(小谷围 )建设工程项目校区二期建筑及装饰工程第七标段 (大学城二期生活区 )锤击高强预应力管桩工程,按照平等自愿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 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形成本合同, 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广州大学城(小谷围 )建设工程项目校区二期建筑及装饰工程第七标段 (大学城二期生活区 )锤击高强预应力管桩工程工程地点:广州大学城 (小谷围 ) 第二条、合同工期: 2004 年 7 月 5 日之日开始算起至2004 年 7 月 25 日,工期为 20 天
第三条、工程质量和合同价款:1、本工程质量要求: 按国家及行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达到合格以上
2、按设计图纸和地质勘测资料计算,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区域按图纸每台桩机逐栋施打
按实际完成栋号的总数量进行结算
3、单价包干:锤击高强预应力钢筋砼管桩基础工程,
500 分别按不含税单价16 元/米和 17 元/米
4、合同总造价暂定(大写)按实结算,实际工程总款按桩工程竣工结算量计算
第四条、承包方式:1、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形式施工,即包机械、包施打、包桩机进退场、包锯桩、包接桩(包括焊机、焊条等材料) 、包工期、包质量与安全
2、工程结算方法: 管桩桩长计算从桩尖计至自然地面,其他按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进行结算
3、管桩工程量结算以甲方核定为准
4、本桩工程的一切正常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
5、乙方凭工程总造价收据向甲方收取工程款
第五条、付款方式:1、在乙方每打完 20000 米桩之日起 5 天内,甲方负责办理中间结算并付至乙方实际完成造价的50%,如最后一次不够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