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 程 名 称:广交会琶洲展馆二期桩基础、基坑支护、地下停车场工程工 程 地 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以北、华南路以东、琶洲塔以西合 同 编 号:发包方: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甲方、建设单位)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乙方、项目管理单位)合 同 编 号:承包方: (丙方、承包单位)合 同 编 号:1 (一)合同协议书发包方: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甲方)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承包方:(丙方)由甲方投资兴建的广交会琶洲展馆二期桩基础、基坑支护、地下停车场工程,现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代表担任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委托丙方承担该工程项目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琶洲展馆二期桩基础、基坑支护、地下停车场工程。工程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以北、华南路以东、琶洲塔以西工程内容:包括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桩基础、地下停车场等项目,具体内容主要有灌注桩、锚杆、土钉护坡、重力式搅拌桩、水泥搅拌桩、预应力管桩、土方开挖、北广场地下停车场(仅结构部分)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050101749101050。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和方式承包范围:工程内容所包含的项目。承包方式:根据发包方提供的要求及相关资料、招标范围,由承包方对招标范围包施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通过、包保修,以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承包工程。三、合同工期本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50 天,其中基坑支护工程、土方工程、桩工程的节点工期不超过 120 个日历天; 地下停车场工期不超过150 个日历天。 开工时间为 2006 年 1 月6 日,基坑支护工程、土方工程、桩工程竣工交付时间为2005 年 5 月 5 日,地下停车场竣工交付时间为 2005 年 6 月 4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上所载列的日期为准,承包方须提前进入现场,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竣工日期为硬性工期,承包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不得延误。如不能按批2 准的计划完成任务,发包方有权划分未完工程量给第三方承担,费用在合同价中支付,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并达到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