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央行: 2010 年欧盟银行业结构报告(一)2010-12-15 缩略词国家LT立陶宛*BE比利时LU卢森堡BG保加利亚*HU匈牙利*CZ捷克共和国*MT马耳他*DK丹麦NL荷兰DE德国AT奥地利EE爱沙尼亚*PL波兰*IE爱尔兰PT葡萄牙GR希腊RO罗马尼亚*ES西班牙SI斯洛文尼亚*FR法国SK斯洛伐克*IT意大利FI芬兰CY塞浦路斯*SE瑞典LV拉脱维亚*UK英国其他欧盟(欧盟 27 国)EU(EU27)欧盟( 2004 年和 2007 年扩充之后的 27 个国家)欧盟 15 国EU15 欧洲联盟( 2004 年 5 月 1 日扩充之前的 15 个国家)货币联盟 16国MU16 货币联盟(截至2009 年 12 月 31 日加盟欧元区的16 个国家)欧盟新成员国NMS 欧盟新成员国(如上标注*的 12 个国家)世界其他地区RoW 其他国家(非欧盟27 国)内容摘要本报告剖析了从2008 年至 2009 年期间欧盟银行业出现的结构变化,以及相关监管变化
上述分析基于一系列广泛的指标,并得益于欧洲央行体系(European System of Central Banks,ESCB)的银行业监管委员会(Banking Supervision Committee,BSC)的内部定性信息的交流与评估
欧洲银行业监管委员会由各中央银行代表和欧盟成员国及欧洲中央银行(ECB)的银行业监管当局构成
本章概述以金融监管所取得的进展为开端,集中研究为应对金融危机所采取的全球通用监管办法
已规划的改革旨在促进银行审慎监管的同时,巩固金融稳定的制度框架并加强宏观审慎监管方法
欧盟金融监管架构改革将对银行监管以及各国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产生重大影响
对《资本要求指令》(Capital Requirements Directive,CRD)即将做出的修订也会限制风险敞口,并提高跨境银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