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及标准维度要素关键表现评价标准甲:良好表现乙:不良表现思想品德爱党爱国1
了解国情;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
热爱中国共产党,了解党史党情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热爱武汉, 知晓武汉和家乡历史、 文化及特色等
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习诵经典
关心国家大事;关注国际形势
有威胁、辱骂师长,情节严重,且教育未改
有作弊行为,且教育未改
生活不朴实,乱花钱搞攀比
在学校或家中逃避劳动任务,或者劳动任务经常完成不好, 且教育未改
经常有损害环境卫生和绿化行为
经常出入青少年不宜的场所,且造成不良影响
经常有抽烟、赌博的不良行为,恶意损坏公物
散播网络谣言,造成不良影响
打架、斗殴,情节严重,且教育A 等:基本达到甲类目标,且未出现不良表现
B 等:有乙类 1-9 项中一至三种表现, 且未出现 10-13 项中的任何一种表现
C 等:有乙类 1-9 项中四种以上 (含四种) 表现,或 10-12 项中的任何一种表现 ,且无第 13项表现
D 等:有乙类中第 13项表现
注重交往礼仪,见师长主动问好
与同学友好相处
虚心对待师长的教导
尊敬长辈,体贴家人,关心邻里,乐于助人
言行文明,不打架、骂人,说话不带脏字,符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积极参加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建设
-2-诚实守信1
不抄作业,不作弊
不说假话,不欺骗他人;拾到财物及时上交
不做损人利己的事
敢于对错误言行提出批评
借他人钱物能及时归还
知错就改,能主动承担错误,勇于改正
承诺的事能做到
多次未经他人允许私自拿别人的钱物据为己有 ,或者强行向他人索取钱物
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有严重校园欺凌行为, 影响他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