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心得体会近日,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6日召开视频会议,对贯彻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监督制度作出部署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指出,《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化武器
要不折不扣执行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继续以最坚决的态度同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战斗
笔者认为,中央为选人用人树起了“警示牌”,架起了“高压线”,安装了“安全阀”,给靠选人用人谋取不当利益的官员头上悬起了“利剑”
树起了“警示牌”
中纪委、中组部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对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年初中组部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做明确、严格、坚决的部署,再次表明中央对于打造清廉干部队伍的决心,让之前一些不以为然、抱有侥幸心理的干部醍醐灌顶似的来了一次“电击”,直指心灵深处
架起了“高压线”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的密集出台,彰显了中央从制度上、从源头上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坚决态度,它剑指“买官卖官”、“滥用职权”、“带病提拔”三大腐败顽症
四项制度共同构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中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了对权力的监督,特别是加强了“一把手”的权力制约和监督,真正把“一把手”的权责落到了实处;四项制度为处理选人用人上各种违规违法行为提供了依据,它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划分为5类责任主体,界定了39种责任追究情形,规定了具体的责任追究方式,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实施机关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