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X X 学校 教师绩效奖励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管理四篇文章”,深化我校内部管理体制,增强学校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遵循“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效激励,可操作性”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学校特点的分配制度和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拟定我校绩效奖励考评分配实施方案(试行),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调动我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促进我校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考核对象 我校所有在编在岗公办教职工
四、考核办法 我校教师绩效考核拟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考勤(约 10%) 1、请假程序 凡本校教职工因事,因病或因离岗,需事先自行与其他教师协商确定代课教师及代班主任并在教务处填写请假条,由代课教师及代班主任确认签字后,经有关领导批准,请假人将请假条送交教务处登记后方可生效,请假人因事不能按时返岗者,应在假满前向有关领导履行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准补假,假满到岗时,要在教务处销假,否则,以旷工对待
2、批准权限 一天及一天以内的假由教务处(后勤人员由总务处)主任批准
二至七天的假由校长批准,七天以上的假由校长签字后报教育局批准
凡校委会成员出差或请假,全部由校长批准,校长请假由上级主管教育部门批准
假期待遇 (1)每学期每位教职工可享受六天公假,出全勤的教职工考勤奖励 300 元,若剩 5 天公假考勤奖励 275 元,剩 4 天公假考勤奖励 225元,剩 3 天公假考勤奖励 150 元,剩 2 天公假考勤奖励 8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