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2.本公司规定固定资产的标准: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子、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车辆、仪器仪表,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设备而单位价值在1000 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二年的资产;或资产金额在1000 元以下,但公司认为有控管必要的资产。 3.固定资产中办公设备和厂房归口管理部门为办公室,除此之外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为设备科。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综合核算,全面掌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以及正确计提折旧等财务核算。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为加强管理,便于组织会计核算,将固定资产按照经济用途、使用情况和所有权综合分为七大类: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须用固定资产、土地、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1.固定资产的计价方式 1.1 外购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计价。 1.2 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和安装费用计价。 1.3 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按照评估机构评估确认或投资各方在合同协议中约定的价值计价 1.4 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1.5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的市场价,或通过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 1.6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原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因改、扩建而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1.7 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2、固定资产的价值一经确定入帐,除改建扩建、局部改照和特定事项经评估结构评估确认,以及国家政策规定需调整帐面价值外,不得自行调整其帐面价值。 四、固定资产的折旧 1 下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a 房子、建筑物 b 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 c 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各类设备,以及经营租出和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d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手续的固定资产。 2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2.1 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2 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