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企事业单位保卫工作大全(一)新形势下治安保卫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和困难一是经济治安保卫组织的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
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规定,企事业有权决定其内设保卫机构人员构成,治安保卫组织不再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政府部门不能干预
出于人员管理的需要和降低费用的考虑,下岗、老弱病残职工成了护卫人员的主要力量,这部分人员的管理难度相对较大
此外,随着企事业单位的深化改革“减员增效”工作的广泛开展,各单位岗位定员也随之减少
有的单位不仅没有门卫,当班职工也只有一、二个人,应付日常工作都略显紧张,在治安保卫工作方面投入的精力当然更是少之又少了
因此,保卫工作出现了普遍弱化的趋势
二是治安保卫组织性质、任务的改变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政企分开是大势所趋,公安、保卫职能也进行了分离
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仅仅是企业内部的职能部门,不具备执法者(机构)的主体资格,法律上不可能再确认其享用执法权
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也由过去公安机关一家包揽,逐步转变为企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责
没有合理、合法的执法手段和权利,企事业单位生产稳定的局面就无法得到强有力的保障
三是治安保卫设施、人员更新得不到保障
企事业单位改制后,出于经济效益的考虑,对治安保卫工作的投入都有大幅度减少,多数是勉强维持原有的水平,而无力投入资金添置新设施,更谈不上引进新技术
一方面是企事业单位保卫部门防范技术和设施装备水平低下,人员战斗力的不断削弱;一方面是不法分子在利益驱使下对企事业单位侵害不断增加
两方面对比,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弱化的趋势显得更加明显
(二)新形势下加强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对策一是要转变思想观念,适应改革形势
企事业单位内部的保卫组织要积极与公安机关加强联系,加强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企事业制度相关知识的学习,增强服务意识,调整工作思路,第1页共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