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中职组美发与形象设计赛项规程 一 、项目名称 美 发 与 形 象 设 计 二、竞赛目的 为 适 应 我 国 美 发 美 容 行 业 发 展 及 形 象 设 计 、 美 容 美 发 专 业 技 术 发 展 趋 势的 需 要 , 引 领 中 职 形 象 设 计 、 美 容 美 发 专 业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 以 “美 发 与 形 象设 计 ”竞赛为 平台, 通过技 能竞赛, 考察参赛选手的 技 术 水平和创新能力。 三、竞赛方式与内容 (一 )竞赛方式 采取个人比赛方式, 每个单项每队限报 2 名选手, 参赛选手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 的 赛项内容 。 (二)竞赛内容 1.标准卷杠(使用教 习模特) 2.男士无缝推剪(使用教 习模特, 完成发 型作品) 3.女士短发 修剪(使用教 习模特, 完成发 型作品) 4.新娘化妆•盘发 造型(化妆和发 型由一名选手完成, 使用真人模特, 完成发 型和化妆作品) 5.晚宴化妆(使用真人模特, 完成化妆作品)。 (三)参赛选手要求 中 等职 业 学 校(含普通中 等专 业 学 校、 职 业 高中 、 成人中 专 、 技 工学 校)形 象 设 计 、 美 容 美 发 等相关专 业 的2012 年度在籍学 生, 不分年级, 年龄在22 周岁之内(1990 年 6 月以 后出生)。 (四)组队要求 1.组队方式:由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教 育 厅(委)、 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计 划 单 列 市 教 育 局 ( 委 ) 负 责 选 拔 参 赛 选 手 并 组 队 。 请 各 地 职 成 教 处 指 定1名 负 责 人 任 领 队 , 全 权 负 责 本 队 的 美 发 与 形 象 设 计 技 能 比 赛 事 务 的 协 调 和 领导 工 作 。 2.报 名 限 制 : 每 位 选 手 只 允 许 参 加 一 个 项 目 , 每 个 单 项 各 省 限 报2 人 ,各 省 参 赛 选 手 不 得 超 过 10 人 , 领 队 1 人 。 3.资 格 审 查 : 各 地 负 责 审 查 参 赛 选 手 资 格 , 并 负 责 填 写 选 手 报 名 表 、模特报 名 表 和 比 赛 回执表 ,组 委 会发 现违反比 赛 规定 的 选 手 , 将取消其所在代表 队全 队 参 赛 资 格 。 4.指 导 教 师: 新娘化妆•盘发 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