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权管理办法(医院) 处方权管理办法 院属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处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 53 号令,经院办公会讨论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实施《处方管理办法》,为了统一管理,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现制定出我院处方权管理办法,内容如下: 一、管理对象 凡在我院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的所有医师、药师
二、管理目标 凡在我院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的医师(或药师),必须在取得处方权(或处方调剂资格)后才能行使医疗、预防、保健的处方开具(或调剂)活动
否则将视为违规行为
三、管理机构 1
处方权审批小组: 组长:** 副组长:**成员:**职责:负责医师处方权的审查、考核、批准、备案及通知工作
处方管理专家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职责:负责医院各科室处方管理的培训、检查、评价工作,并将结果报医办备案
四、处方权授权标准及范围 1
医师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调配,忠于职守,工作勤奋主动,责任心强,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各项指令性活动,能胜任本职工作
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已注册者
调入本院的医师,处方权授权过程与本院医师的要求相同
麻醉处方权: (1)对象
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已注册的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的医师,方可申请麻醉处方权
(2)申报手续
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科室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医办,由医办统一组织综合考核,再送主管院长批准,进行登记、备案,并将本人签字留样
五、处方权审批程序 1
医师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2
经科室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 3
报医办,组织考试,报送主管院长批准; 4
医办进行登记备案,并下达处方授权通知单; 5
本人签字留样
六、医师(或药师)留样备案管理 1
留样备案表一式二份,分别由药剂科和医务办备案保存; 2
人员变动后应当及时更新; 3
留样备案表要一年更新一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