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徽观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首次股东会议关于制定公司章程的决议时间:2015年5月8日地点:公司办公室参加人员:主持人: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致通过以下决议:1、公司法定代表人:2、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公司股东会选举---为执行董事兼经理
3、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股东会选举---为监事
4、本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5、全体表决通过本公司章程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年月日陕西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宗旨第一条全体股东自愿出资,设立有限公司,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期限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经营期限:长期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200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第六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第七条公司成立后2015年6月1日所有股东认缴款项必须到位,公司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股东出资证明一式两联,一联交该股东,一联留公司备案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八条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九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自然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不能亲自办理受让或转让等手续时,可以出具书面委托文书,由被委托人代办属于股东本人所有的股权受让、转让等手续
第十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120万元60%80万元40%(二)了解公司经营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