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云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试 行) 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是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突破性环节,是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
省教育厅结合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在《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 2005 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云教基〔2005〕4 号)中对在初中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出了相关安排
在此基础上,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特制定《云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进一步完善我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与成长过程,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必要条件,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二、学校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本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三、综合素质评价应充分尊重学生的自我评价,并在同学互评和学生成长纪录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给 予 学生客观、公 正 的评价
评价时 应注 重对原 始资 料 的分析 与概 括 ,避 免 以 偏 概 全
四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由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素质评价指标 基本素质评价指标依据新课程标准对初中学生提出的基本要求,是所有初中学生通过学习都应该达到的目标,包括思想道德、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
基本素质评价指标结构表 一级指标 结果呈现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一、 思想道德 描述 道德品质 / 道德意识 / 道德行为 / 公民素养 / 公民意识 / 公民态度 / 公民行为 / 二、 学习态度与能力 等第 学习情感 30 学习态度 45 学习愿望 35 学习目的 20 学习能力 30 发现与解决问题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