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三级预防措施根据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落实三级预防措施
一级预防:广泛的持久的社会宣传,生殖健康教育,遗传咨询,婚前检查以及孕期保健知识的普及,将出生缺陷的严重危害和预防措施对广大的育龄期的男女青年及其家庭作为宣传和健康教育的重点
二级预防:产前诊断是预防出生缺陷的二级预防,是提高我国人口素质不可缺少的技术手段
主要是对怀孕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加强孕产期保健管理
建议孕妇做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以减少出生缺陷儿的出生
专家们指出,如果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能普及到80%的孕妇,就可以使出生缺陷发生率减少40%
开展产前服务是具有法律依据的,就是《母婴保健法》和《母婴保健法的实施办法》三级预防:患儿出生后,主要是防残和康复
卫生部关于《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基本原则之一准入原则是一直贯穿《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它明确的规定了机构的准入、人员的准入、和技术的准入,技术的准入就包括了产品的准入(即合法的产品资质)产前筛查试剂属于体外生物诊断试剂,应按药品进行管理
卫生部关于《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基本原则之二在卫生部关于《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根据目前医学技术的发展,21-三体综合征(先天愚型)和神经管缺陷的产前筛查必须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医务人员应事先详细告知孕妇或其家属,21-三体综合征(先天愚型)、神经管缺陷的危害性、产前筛查的意义
同时指出:由于目前医学技术发展的现状,和个体差异的影响所以存在着21-三体综合征(先天愚型)、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结果的不确定性
是否筛查以及对于筛查后的阳性结果的处理应由孕妇或其家属决定,并依照知情选择原则,签署知情同意书
知情同意原则的法律依据2002年9月1日实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