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 储 存 装 置 个 人 可 接 受 风 险 标 准 和社 会 可 接 受 风 险 标 准 ( 试 行 ) 一、适用范围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可接受风险标准》)用于确定陆上危险化学品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在役生产、储存装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二、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 我国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值表 防护目标 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 (概率值) 新建装置 (每年)≤ 在役装置 (每年)≤ 低密度人员场所(人数<30 人):单个或少量暴露人员。 1×10-5 3×10-5 居住类高密度场所(30 人≤人数<100 人):居民区、宾馆、度假村等。 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30 人≤人数<100人):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 3×10-6 1×10-5 高敏感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监狱等。 重要目标: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 特殊高密度场所(人数≥100 人):大型体育场、交通枢纽、露天市场、居住区、宾馆、度假村、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 3×10-7 3×10-6 - 2 - 三、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 11010010001x10-91x10-81x10-71x10-61x10-51x10-41x10-31x10-21x10-1 我国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图 附录:1 .相关术语 2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推荐方法 死亡人数 N(人) 累积频率F(次/年) 不可接受区 尽可能降低区 可接受区 - 3 - 附录1 相 关 术 语 定量风险评价:是对某一装置或作业活动中发生事故频率和后果进行定量分析,并与可接受风险标准比较的系统方法。 风险:是指发生特定危害事件的可能性以及发生事件后果严重性的结合。 个人风险:是指因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各种潜在的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事故造成区域内某一固定位置人员的个体死亡概率,即单位时间内(通常为一年)的个体死亡率。通常用个人风险等值线表示。 社会风险:是对个人风险的补充,指在个人风险确定的基础上,考虑到危险源周边区域的人口密度,以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概率超过社会公众的可接受范围。通常用累积频率和死亡人数之间的关系曲线(F-N 曲线)表示。 防护目标:指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周边的人员密集场所或敏感场所,包括居民区、村镇、商业中心、公园、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