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配电部分) 2 0 1 4 新版(试行) 1 总则 为加强配电作业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配电作业实际,制定本规程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方可恢复作业
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批准后执行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 1000V 以上者;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 1000V 及以下者
本规程的附录H、I、K、O 为规范性附录
附录A~G、J、L、M、N 和 P 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单位所管理的运用中的配电线路、设备和用户配电设备及相关场所
变电站、发电厂内的配电设备执行Q/《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配电线路系指 20kV 及以下配电网中的架空线路、电缆 线路及其 附属 设备等
配电设备系指20kV 及以下配电网中的配电站、开 闭 所(开 关站,以下简 称 开 闭 所)、箱 式 变电站、柱 上变压器 、柱 上开 关(包 括 柱 上断 路器 、柱 上负 荷 开 关)、环 网单元 、电缆 分支 箱 、低压配电箱 、电表 计 量 箱 、充 电桩 等
运用中的配电线路和设备,系指全部带 有电压、一 部分带 有电压或一 经操 作即带 有电压的配电线路和设备
从 事 配电相关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 守 并严 格 执行本规程
2 配电作业基 本条 件 作业人员 经医 师 鉴 定,无 妨 碍 工作的病 症 (体 格 检 查 每 两年 至 少 一 次 )
具 备必 要 的安全生 产 知